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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要改名?学科归属与专业设置重大变化提议!

西南文化产业智库 文化产业评论 2021-11-26


第3264期文化产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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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观上,宜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名称更名为“文化经济与管理”。在宏观上,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学科归属与专业设置有三种方案。一是将“旅游管理”二级学科调整为“文旅管理”,在“文旅管理类”专业类别开设“文化经济与管理”专业,并在“公共管理类”专业类别新设“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二是在“管理学”学科门类新设“文化管理”一级学科,以及“公共文化管理”和“文化经济管理”二级学科,并在新增的“文化管理类”专业类别开设“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和“文化经济与管理”专业。三是在“交叉学科”学科门类新设“文化学”一级学科及“公共文化”“文化产业”等二级学科,并在新增的“文化学类”专业类别开设“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文化经济与管理”和“文化遗产”等专业。


作者 | 马健(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西南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首席专家,四川省第一位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教授,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创意产业委员会副主席,知识工场KnowledgeWork首席文化产业顾问。)
编辑 | 周嘉瑜
来源 | 《艺术管理》2021年第2期(中英文季刊)

正文共计7125字 | 预计阅读时间18分钟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并强调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三个方面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1]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上,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学科归属调整与专业设置优化问题,不仅是文化产业学界和业界一直关注的重要议题,而且是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

引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明确提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学科建设”。[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也要求“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及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开设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专业和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培养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3]然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学科归属不当和专业名称不妥等问题,直接影响到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质量。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的学科设置包括两大体系:一是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二是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前者主要适用于基于学科的信息分类、共享和交换,也适用于国家宏观管理和部门应用。[4]例如,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开发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对CSSCI来源期刊的学科分类就基本上以《学科分类与代码》为划分依据。后者的情况则比较复杂。《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学科大类)“二级学科”(学科小类)三级,主要适用于学士、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专业类”(对应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下同)和“专业”(对应于“二级学科”)三级,主要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以及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并用于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6]本文所要讨论的学科归属与专业设置问题主要涉及第二个体系。

以“文化经济与管理”替代“文化产业管理”的缘由

根据教育部历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截止2019年底,全国已有223所高校开设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代码:120210)本科专业(见图1)。从开办该专业的高校数量来看,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不可谓不火。然而,由于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学科归属不当、专业名称不妥、培养方向不清,极大地影响到文化产业的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


从文化产业管理的学科归属来看,2004年,教育部在少数高校试点开设的“目录外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代码:110310S)曾被归入“公共管理类”(专业代码:1103)专业类别。[7]一方面,这说明当时的教育行政部门,强调的仍是文化的事业属性,还没有足够重视其产业属性。另一方面,专业名为“文化产业”,学科归属却是“公共管理”的内在矛盾也注定了学科归属调整的命运。2012年,教育部将文化产业管理调整到“工商管理类”(专业代码:1202)专业类别,专业代码也从“110310S”变更为“120210”。[8]一方面,专业代码后“S”的消失,意味着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从“试点的目录外专业”转正为“目录内”的正式专业。另一方面,学科归属从公共管理变为工商管理,也反映了教育行政部门对文化的产业属性的认识深化过程。

问题是,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学科归属问题,并未得到根本的解决。因为工商管理学科既不足以容纳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丰富内容,也无法从理论和方法上完全正确地指导文化产业领域的经营管理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不是看经济效益,而是看能不能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9]这显然不是以营利性组织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工商管理学科的现有理论所能合理解释和正确指导的。事实上,教育部在第四次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时,专门注明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可授予管理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10],也从侧面说明了文化产业管理之于工商管理的特殊性。因此,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归入“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专业类别),实际上并不合适。

从文化产业管理的专业名称来看,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是所有本科专业中唯一一个以“产业管理”命名的专业。[11]按照《大辞海》的定义,文化产业管理是指“有关组织和机构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种管理活动。包括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两个方面。前者指国家权力对文化产业的管理活动。后者指文化企业管理,即对文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12]依据上述定义,就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的角度而言,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显然很难真正涉及宏观管理的范畴,而只能涉及微观管理,即文化企业管理的范畴。严格来说,关于文化产业的管理实际上属于中观管理的范畴,关于文化企业的管理才属于微观管理的范畴。

然而,文化企业管理又不能完全同微观层面的管理划等号。因为微观层面的管理不仅包括文化企业管理,而且包括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以“文化经济与管理”替代“文化产业管理”这个颇为“词不达意”的专业名称,或许是比较好的方案。此外,在专业名称上淡化工商属性,也更有助于培养能够“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管理人才。

从文化产业管理的培养方向来看,教育部在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第三次修订时,就将文化艺术事业管理(专业代码:050442)专业并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代码:110302)专业。[13]此后,原本属于“公共管理类”专业类别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代码:110310S)专业又被划入“工商管理类”专业类别(专业代码也随之变更为120210)。问题是,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管理人才的培养方向反倒因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学科归属调整而缺失了。

然而,社会对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管理人才的需求却并未因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学科归属调整而消失。其结果就是:虽然各大高校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培养目标试图兼顾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但在事实上造成了培养目标不清的现象,并且在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实践等方面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此外,当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时,还会由于某些用人单位对考试职位的专业要求(如限制为“公共管理类”专业类别)而丧失报考资格。[14]因此,在调整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名称的同时,还应同时考虑到社会对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管理人才的现实需求,设置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并在合适的时机将二者统一到“文化管理类”或“文化学类”专业类别名下。

学科归属与专业设置的三种方案

总的来看,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学科归属与专业设置,有三种可行的方案

第一种方案是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工商管理”(学科代码:1202)一级学科下,将“旅游管理”(学科代码:120203)二级学科调整为“文旅管理”(学科代码不变);在“公共管理”(学科代码:1204)一级学科下,新设“公共文化管理”(学科代码:120406)二级学科(见表1)。与此对应的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管理学”门类下,将原属“工商管理类”专业类别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代码:120210)专业归属调整到“文旅管理类”专业类别,并更名为“文化经济与管理”(专业代码:120905)专业;在“公共管理类”专业类别新设“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代码:120415)专业(见表2)

在国务院将原文化部和原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的大背景下,将“旅游管理”二级学科调整为“文旅管理”,显然有利于进一步从人才培养的角度统筹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推动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


第二种方案是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管理学”(门类代码:12)学科门类下,新设“文化管理”(学科代码:1206)一级学科,以及“公共文化管理”(学科代码:120601)和“文化经济管理”(学科代码:120602)二级学科(见表3)。与此对应的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管理学”门类下,新设“文化管理类”专业类别,并开设“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代码:121001)和“文化经济与管理”(专业代码:121002)专业(见表4)

从长期来看,这种方案更有利于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健全。


第三种方案是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交叉学科”(门类代码:14)门类下,新设“文化学”(学科代码:1403)一级学科,以及“文化理论与文化史”(学科代码:140301)、“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与政策”(学科代码:140302)、“传统文化”(学科代码:140303)、“地域文化”(学科代码:140304)、“公共文化”(学科代码:140305)、“文化产业”(学科代码:140306)等二级学科(见表5)。与此对应的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设的“交叉学科”学科门类下,新设“文化学类”专业类别,并新设“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代码:140301)专业;将原属“工商管理类”专业类别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代码:120210)专业归属调整到“文化学类”专业类别,并更名为“文化经济与管理”(专业代码随之调整为140302)专业;将原属“历史学类”专业类别的“文化遗产”(专业代码:060107T)专业归属调整到“文化学类”专业类别(专业代码随之调整为140303)。上述专业皆可授予文化学学士学位(见表6)


设置“文化学”交叉学科的理论依据是:文化学(culturology)广泛地涉及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等多个一级学科,以及符号学、语用学、解释学、谱系学、叙事学、神话学等多个新兴人文学科和地理学、生态学、建筑学、系统科学、生物医学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等自然科学学科,具有典型的交叉性、边缘性、综合性特征。

设置“文化学”交叉学科的现实意义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新征程上,从学科建制的角度大力推动文化学的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既有利于提升文化软实力,也有利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更有利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而言,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完成备案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有30余家学位授予单位设置了文化学领域的交叉学科(按照二级学科管理)。其中,至少20个交叉学科都同“公共文化管理”和“文化经济管理”密切相关(见表7)[15]这些学位授予单位在“什么是文化学交叉学科”“怎样建设文化学交叉学科”“如何依托文化学交叉学科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等问题上,都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都是设置“文化学”一级学科(交叉学科)及相关二级学科的前期基础和有力保障。


结语

就微观而言,由于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学科归属不当、专业名称不妥、培养方向不清,极大地影响到文化产业的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文化经济与管理”替代“文化产业管理”这个颇为“词不达意”的专业名称,是比较好的可选方案。

就宏观而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学科归属与专业设置,有三种可行的方案第一种方案是:在学科归属上,将“旅游管理”二级学科调整为“文旅管理”;在专业设置上,将原属“工商管理类”专业类别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归属调整到“文旅管理类”专业类别,并更名为“文化经济与管理”专业;在“公共管理类”专业类别新设“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第二种方案是:在学科归属上,在“管理学”学科门类下,新设“文化管理”一级学科,以及“公共文化管理”和“文化经济管理”二级学科。在专业设置上,新增“文化管理类”专业类别,并开设“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和“文化经济与管理”专业。第三种方案是:在学科归属上,在“交叉学科”学科门类下,新设“文化学”一级学科,以及“文化理论与文化史”“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与政策”“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公共文化”“文化产业”等二级学科。在专业设置上,在新设的“交叉学科”学科门类下,新增“文化学类”专业类别,并新设“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将原属“工商管理类”专业类别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归属调整到“文化学类”专业类别,并更名为“文化经济与管理”专业;将原属“历史学类”专业类别的“文化遗产”专业归属调整到“文化学类”专业类别。

当然,上述三种方案各有利弊,而且实施难度各异。事实上,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学科归属与专业设置,首先需要文化产业学界乃至文化学界同仁深入探讨,形成共识。在将文化产业学乃至文化学的学科意识统一起来,形成学科归属与专业设置共识的基础上,再通过多方协调,共同呼吁,合力推进学科归属调整与专业设置优化工作,从而为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加快培育新时代高水平文化管理人才。谨以此文抛砖引玉,以期引发对上述问题的广泛关注与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N].人民日报,2021-03-13(001).

[2]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7-01-26(06).

[3] 司法部.司法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Z].无发文字号,2019-12-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学科分类与代码[S].非书资料:GB/T13745-2009,2009-05-06.

[5]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Z].学位〔2009〕10号,2019-02-25.

[6]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Z].教高〔2012〕9号,2012-09-14.

[7]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公布2003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Z].教高函〔2004〕3号,2004-03-01.

[8]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Z].教高〔2012〕9号,2012-09-14.

[9] 习近平.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0-09-23(02).

[10]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Z].教高〔2012〕9号,2012-09-14.

[11]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Z].教高函〔2020〕2号,2020-02-21.

[12] 夏征农,陈至立主编.大辞海·文化 新闻出版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17.

[13]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Z].教高〔1998〕8号,1998-07-06.

[14] 马健.从“文化产业管理”到“文化经济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设置的演变、问题与建议[J].中国文化产业评论,2020,29(02):416-424.

[15] 教育部.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Z].无发文字号,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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